一、部门主要职责
原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是主管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政秘科、农机化科、计财科、工业科、经营科、科技科、工会及监察室八个科室;下设两个副县级建制事业单位(农机安全监理所、农机管理推广站),两个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农业机械化学校)。
1、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农机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榆林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指导行业执法体系建设。
4、负责实施现代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发实施农机化工程项目。
5、负责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市级政府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并监督实施。
6、负责农机化科研、教育、宣传、信息工作。
7、负责组织农机工业新产品示范、推广、普及、技术改造工作。
8、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核发牌证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违章行为查处、事故处理、行风建设等工作。
9、对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农机产品的制造质量、销售质量、使用质量进行管理。
10、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开展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行。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点审定发证。负责下属企事业单位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11、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12、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组织农机化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发布工作,为农村经济服务。
13、指导农机使用管理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机局的悉心指导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农业农机工作会议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提升农机化水平、助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发展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精心实施农机化重大项目,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不断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为全市现代特色农业提供装备支撑和有力服务保障。
2018年,全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295万千瓦,较上年净增17万千瓦。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大马力高性能复式机械比重增加,新增1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262台。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3%。榆阳、定边、靖边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68.5%、68%、73%。优势产业集中区域,机械化生产占主导和支配地位。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农机购置补贴是推动农机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政策。2018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争取到中央补贴资金6000万元,结转往年资金1723万元。为了实施好这一惠农政策,按照有关要求,市县两级成立了领导机构,及时研究制定了补贴实施方案,规范了工作流程,夯实了工作责任。争取到市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部分县区财政也给予配套支持。结合“科技之春”、精准扶贫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补贴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榆阳区补贴受理工作可在12个乡镇服务大厅和区政务大厅同时办理,靖边县开展了“下乡核实补贴机具 贴心服务购机群众”便民服务活动,成立“补贴核验小组”深入农村开展补贴机具“验货”工作,统一在购机集中地、政务大厅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定边、佳县等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深入乡镇,统一办理购机、培训、上户等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往返成本和时间,深受农机手欢迎。通过购机补贴资金的撬动极大调动了农民和合作组织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全年完成中央补贴资金:7392.95万元,补贴机具13044台(套),其中:耕整地机械7647台,收获机械270台,收获后处理机械573台,动力机械2470台。受益农户10143户。我市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位列全省第一。
(二)精心组织实施农机化项目,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进程。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是藏粮于技、藏粮于地,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今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下达任务指标100万亩,争取中省作业补助资金2000万元。全市农机系统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宣传,以深松整地项目实施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春季机械化作业攻坚战。鉴于2018年深松中省补贴标准降到20元/亩,较往年每亩作业补贴资金减少一半实际情况,春耕前,市农机中心领导班子带领科室相关人员深入县区摸底调研。并协调争取县区政府支持深松整地作业,促成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及时将深松整地任务下达各县区,第一批下达77.2万亩,第二批下达22.8万亩。争取并落实市级配套资金500万元(5元/亩),落实县级配套资金610万元(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县级配套资金20元/亩,定边县、横山区县级配套资金10元/亩)。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展技术培训,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操作规范,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典型示范,项目实施县区适时召开演示会和推进会,农机深松、浅旋、镇压机械化作业一次性完成。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机深松整地中的主力军作用。规范工作程序,严把作业数量和质量关。全市深松作业机械全部安装了作业监控设备,实时监管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加强督查督导,及时解决作业中的实际问题。全年完成深松面积92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项目,新增示范面积2万亩,技术培训600人次;实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加快了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了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为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注入活力。
(三)积极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发挥专业合作社在农机化发展中的支撑推动作用。
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和扶持力度,使其成为农机化发展的主导力量。按照“五好”标准,优选扶持对象,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对外形象。用省级资金170万元扶持装备提升1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市级资金255万元扶持新建装备提升3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合作社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达35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7个,省级示范社8个。农民、农机手实现了全免费教育培训,全年累计培训拖拉机驾驶员2206名,单项技术培训7752人次,职业技能鉴定165人。
(四)大力推广普及农机化技术,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
4月份召开全市农机化工作会议,及时安排农机化各项工作并对各县区春季农机化生产进行督查,全部农机化项目落实到各县区,不误农时,不违农时。总结马铃薯、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模式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拓展推广领域,在长城沿线风沙草滩区打造一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大地种业、中稷、明杰等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榆阳区创建成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投入资金80万元在神木、横山、绥德、佳县、吴堡建设杂粮、中药材、山地苹果等特色产业机械化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突破特色种养业和特色林果业机械化提供支撑。用省级资金80万元在榆阳、神木、府谷、横山、靖边、绥德、米脂、清涧实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把握农时,通过培训会和现场演示会等方式,推广先进适用机具,形成成熟技术模式并复制推广。靖边县加快新型残膜回收机推广力度,该机械获得“榆林市第六届创新创意创业大赛”一等奖,并成功研发出新型玉米覆膜播种机、多功能联合作业机、辣椒起垄种植机等适用机具。榆阳区发挥本土人才、专家优势,研发或改制适用于本区的耕种起垄一体机、耕种铺膜(带)一体机,减少了作业次数,降低了生产成本。各县区召开了不同形式的现场会,推进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应用。
(五)抓服务保障,确保机械化生产有序进行。
春耕前检修农机具16.5万台件套,培训机手和操作人员6850人次,投入农机具13.9万台件套,机耕作业面积602万亩,机播作业面积388万亩。各县区农机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现场培训;生产经销企业全程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落实农机管理全免费政策,安排市级专项资金70万元,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和农机安全“三项攻坚”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责任书2.6万份;加强源头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农机登记、检验、考证业务,把好关口,提升“三率”水平,农机登记率达到95.1%,持证率达到82.7%,检验率达到63.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发了《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6月份,在世纪广场进行了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宣传材料3500份;新登记注册拖拉机2715台,联合收割机132台;新考合格拖拉机驾驶员2079名,联合收割机驾驶员19名;共检验农机具17707台。全市发生农机事故5起,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未发生3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农机安全形势相对稳定。定边县创建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六)认真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1、安排专项精准扶贫资金60万元(每县区5万元),用于购买小型适用农机具。
2、今年三月份,我中心驻村工作队由靖边县青阳岔镇庙界村调整到子洲县马蹄沟镇吴家沟村,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及时调整充实了工作队,选派了有能力的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经过十个多月的工作,工作队了解了吴家沟村贫困户分布情况和吴家沟村的基本情况,并针对吴家沟村情和我单位的业务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实行了农机购置扶贫重点补贴,面对全村贫困户和一般农户,我单位筹措资金20万元对村民购置的农业机械进行追加补贴,整体推进吴家沟村农业机械化水平,为整村脱贫打下良好基础。
(七)常规任务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
2018年,我中心党建工作按照市直工委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丰富党建载体活动,促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一是加强领导。形成支部书记负总责,专职副书记负全责,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专职工作人员统一联络的工作机制。年初印发了《榆林市农机服务中心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榆林市农机服务中心2018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二是载体丰富。4至6月份,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7月份,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8至10月份,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活动,9月份,开展了以案促改活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10月份,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参观神泉堡革命纪念馆主体党员活动。12月份上旬,组织了全市农机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和党性教育培训,12月中旬,组织召开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12月下旬,全面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加强学习教育。规定每周一上午为全体人员学习日,制定学习签到制度,对每次学习进行考勤记录,存入学习档案,保证学习落到实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四是落实支部规范化建设行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落实;阵地建设方面,各支部都按要求进行了完善,特别是中心党支部,党建活动室装修完善;发展党员方面,我们积极向市上争取一个指标;落实“三会一课”方面,按照要求,已经规范;组织生活会已经开展,都有完善的资料;培树典型方面,这两年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关心党员、送温暖方面, 2018年春节前夕,对党员干部进行了慰问;党务公开方面,遇有重大事项,召开大会进行民主讨论、决策公开、结果公开,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各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都会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目前没有超过6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更没有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重视完成自身的主体责任,也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完成其监督责任。年初专题会议上,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了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中心给新的派驻纪检组明确了办公室,由中心监察室主任作为和派驻纪检组的联络人。平时的中心主任办公会都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及时上报纪检组参与并备案。按照纪检组安排和要求,制定了领导干部利益回避制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上报了系统公职人员基本信息表,使纪律监督系统全覆盖。业务方面,年初制定了项目包抓制度,全部开支四审批制度,8月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期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9月份,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活动,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活动期间,纪检监察室及时抽调人员对下属各单位进行督查,11月份,中心由两名领导带队,对全市农机化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全年,农机化各项工作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3、创建工作情况
我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榆林市2018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榆办字[2018]32号)、《关于印发(榆林市2018年创建中国宜居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榆办字[2018]36号)文件精神,集中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力量,深入开展一巩固一创建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我中心高度重视一巩固一创建工作,坚持把一巩固一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单位总体发展规划。二是注重宣传,营造浓厚巩卫氛围。我中心紧紧围绕一巩固一创建各阶段的任务,通过张贴海报、编制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和利用液晶显示器播放一巩固一创建标语等形式,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活动中,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深化创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共建文明城市,同享幸福榆林”主题实践、创建“无烟单位”等活动。四是加强办公环境改造。对二楼进行了维修改造,设立了专门的健身场所,经常性地举办各种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4、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部署,坚持“全局联动、全员参与”的原则,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各项任务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创文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了全国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出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计划》、《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三是严格目标,狠抓落实。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每年领导班子会议专题讨论文明创建工作不少于两次,并实际解决创建工作问题,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管理、同奖惩,保证了创文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发动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在农机系统创造“全员参与,人人行动”的积极氛围,广泛宣传,全员动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中心领导班子带头调研,科级以上干部先后多次深入基层学习调研,市县区共完成农机化工作调研报告10余篇。榆林市农机化信息网改版升级,全年共采编信息93篇,省级网站发布53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机关) |
2 | 榆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
3 | 榆林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推广站 |
4 | 榆林市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
5 | 榆林市农业机械化学校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9人;实有人员77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7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支出)1633.95万元,较2017年收入(支出)1891.13万元减少257.18万元,主要因2017年实施了办公楼二楼维修改造工程。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3.56万元,其他收入50.39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教育支出120.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2,农林水支出1424.8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583.56万元,较2017年1891.13万元减少307.57万元,主要因2017年实施办公楼二楼维修改造工程和2018年农机化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的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583.56 | 1,379.56 | 1,305.96 | 73.60 | 204.00 | |
205 | 教育支出 | 120.45 | 120.45 | 112.83 | 7.62 | |
20503 | 职业教育 | 120.45 | 120.45 | 112.83 | 7.62 | |
2050399 |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 120.45 | 120.45 | 112.83 | 7.6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62 | 88.62 | 87.42 | 1.2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88.62 | 88.62 | 87.42 | 1.2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25 | 17.25 | 16.86 | 0.39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9.17 | 59.17 | 58.63 | 0.54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12.20 | 12.20 | 11.93 | 0.27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374.49 | 1,170.49 | 1,105.71 | 64.78 | 204.00 |
21301 | 农业 | 1,374.49 | 1,170.49 | 1,105.71 | 64.78 | 204.00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693.36 | 693.36 | 650.17 | 43.19 | |
2130103 | 机关服务 | 24.70 | 24.70 | |||
2130104 | 事业运行 | 477.13 | 477.13 | 455.54 | 21.59 | |
2130110 | 执法监管 | 19.18 | 19.18 | |||
2130112 |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 94.68 | 94.68 | |||
2130199 | 其他农业支出 | 65.44 | 65.44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的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379.56 | 1,305.96 | 73.60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206.75 | 1,206.7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19.82 | 419.82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89.84 | 189.84 | |
30103 | 奖金 | 244.85 | 244.85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06.29 | 106.29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9.27 | 29.27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7.94 | 17.94 | |
301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3.52 | 63.52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5.29 | 5.29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62 | 0.62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89.95 | 89.95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9.37 | 39.37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3.60 | 73.60 | |
30201 | 办公费 | 16.26 | 16.26 | |
30202 | 印刷费 | 3.17 | 3.17 | |
30205 | 水费 | 0.50 | 0.50 | |
30206 | 电费 | 1.09 | 1.09 | |
30207 | 邮电费 | 0.65 | 0.65 | |
30208 | 取暖费 | 13.19 | 13.19 | |
30211 | 差旅费 | 8.94 | 8.94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1 | 0.01 | |
30215 | 会议费 | 2.08 | 2.08 | |
30216 | 培训费 | 1.90 | 1.9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16 | 0.16 | |
30226 | 劳务费 | 0.40 | 0.40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9 | 0.09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3.83 | 13.83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6.89 | 6.89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4 | 4.44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9.21 | 99.21 | |
30301 | 离休费 | 10.46 | 10.46 | |
30302 | 退休费 | 52.56 | 52.56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3.15 | 23.15 | |
30307 | 医疗费 | 1.87 | 1.87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1.17 | 11.17 |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0.16万元,比上年3.42万元减少3.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接待3批20人次),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培训费支出20.36万元,较上年增加13.39万元,主要因举办全市农机系统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10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会议费支出5.08万元,较上年减少7.68万元,主要严控会议费。
六、2018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6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电梯)。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榆林市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7日